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2010年12月28日,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管的广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基金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区性公募基金会正式成立。
基金会创办以来,以助力广西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为宗旨,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力推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关爱特殊群体和帮扶困难人群,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2012年荣获广西首批5A级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基金会宗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参与社会和谐稳定事业,维护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为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开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意识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稳定问题的处理;关爱特殊群体、帮扶困难人群;支持抢险救灾等。
广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基金会属全国首创,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会和谐稳定事业的新平台,是为社会困难群体雪中送炭的新帮手。
主管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南宁市金洲路15号1613室
邮 编:530028
电 话:0771-6119251(传真)
电子邮箱:gxshsdf@163.com